Q:棉服中的面料、里料和填充物成分均为聚酯纤维,是否可以统一标识为:纤维含量 100%聚酯纤维。
A:不可以。GB/T 29862-2013条款6.7规定: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面料、里料和填充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。因此,即使成分和含量相同,面料、里料和填充物也要分别注明。
上一篇制作的纺织服装吊牌,若发现纤维成分或含量有误,是否可以采用不干胶标贴纸形式覆盖在原来的成分或含量标识位置?
下一篇使用说明的纤维含量标识为:100%羊毛,是否可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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